当年乔布斯就是读完这本书之后呢,创立了苹果公司,嬉皮士、朋克摇滚乐,还有现在年轻人特别狂热的音乐节,这些都是诞生于这本书。诺贝尔奖的获得者鲍勃迪伦说,这本书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而且几乎你看到了所有经典的公路片的电影的灵感都来自于这本书,就是凯鲁亚瑟的在上。
当年凯鲁亚克结识了一群思想独立,放浪不羁的年轻作家,他们一起横穿全美,一起去流浪,流浪结束之后呢,凯鲁亚瑟用了三周的时间,一口气把自己在路上的所见所思所想全部都写了出来,所以在路上这本书啊,一气呵成,写成之后呢,立马风靡全球。这本书的意义是让读者知道原来人还可以这样去生活。他们的旅途是疯狂、亢奋、不顾一切的,他们的生活啊,很落魄、寒酸,像流浪汉一样。
但是他们不是被生活打败的人,他们是打败生活的人。凯鲁亚克有一句名言,永远年轻,永远热眶,永远在路上。这种年轻呢,不是一种生理年龄,所谓的年轻人就是那些不拒绝重新上路的人,那些敢于冒险,敢于重新生活的人。这本在上是李继宏翻译的版本,他的语言非常贴近凯鲁亚瑟这种年轻狂热的文字风格,不管你是躺着还是坐着,我觉得你只要读完这本书,都会感觉热血沸腾,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