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赐子千金,不如教子一艺;教子一艺,不如赐子好名。”可见一个人的姓名承载着重要的意义,当婴孩诞生,得到父母赐予的名字,才算真正意义上的来到世上。在江西省,一位名叫“赵c”的学生,因为户籍信息无法输入,与公安机关产生纠纷,其父一纸诉状将公安局告上法庭,案件最终如何判决?
赵c的父亲赵志荣,是一名律师,未曾想到竟会因为儿子的名字问题,与公安局对簿公堂。
2005年,18岁的赵c申请办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抵达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办理手续。
赵c在前往公安机关的路上心存疑虑,担心自己的名字无法用于申请身份证。当他告知户籍警官自己的名字时,警官面露不解。
“哪个西?”
“不是西,是c,拼音字母的c。”
面对户籍警官疑惑的表情,赵c解释道。
户籍警官半信半疑地接过赵c的户口本,只见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赵c”2个字。
既然户籍信息中可用,身份证自然也应可使用。赵c心想。
果然,户籍警官虽然感到惊讶,但还是为赵c办理了第一代身份证。一个月后,赵c顺利拿到了自己的身份证。
2006年,第二代身份证更新时,赵c再次来到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然而这一次,户籍警官却拒绝为其更换身份证,认为“赵c”这个名字不符合规范,并令其更改名字。
赵c深感不解,为何第一次办理身份证时可以,这次却不行呢?
他将情况告知父亲赵志荣,赵志荣多次陪同儿子前往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理论,但均遭拒绝。无奈之下,赵志荣只能将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告上法庭。
“为什么不能更换?我是律师,公民享有姓名权,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面对这个问题,赵志荣愤愤不平,打了一辈子官司,却从未遇到过如此情况。
2008年6月6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赵c的姓名符合法律规定,责令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限期内为赵c更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月湖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认为,公民享有姓名权,即公民有权决定和使用自己的姓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姓名可以由汉字、数字、符号三种元素组成。
原告赵c的c既是英文字母,也是汉语拼音字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赵c 的姓名符合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一出,舆论哗然。原来c也可以作为名字。那岂不是李a,张b,王d都可以作为名字吗?
对审判结果不服,月湖分局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又向省公安厅报告情况,请求指示如何处理,可省公安厅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只能将事件上报至国家公安部请求批复。
公安部只批复了这样一句话:居民身份证的姓名登记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来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也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那么,c到底是属于英文字母还是数字符号呢?这正是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
月湖分局认为,赵c使用英文字母作为其名,既违反法律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的规定,也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因此拒绝为其办理身份证合情合理。
而赵c一方则认为,c是半个圆形符号,为国际上通用的标志符号,自己用赵c这个名字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造成社会问题。
历经一番激烈的争论,法院也无法判定孰是孰非,双方似乎都有各自的道理。最终的结果是,双方各退一步。
庭审现场
赵c更正姓名,使用规范汉字,月湖分局免费为他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事件至此告一段落,但仍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波热议:取名到底可以有多随意?“c”对于赵志荣的意义是什么?为何他执意要取这个名字。
赵c的父亲赵志荣,一个简单而普通的中国公民,为何给儿子取名c,也自有一番道理。
在中华文化中,长辈为小辈取名往往寄予了深厚的期许。赵志荣希望能让儿子与众不同。
由于重视教育,恰逢英语风靡的时代,赵志荣认为英语与中文同等重要,便萌生了在儿子名字中融入英语元素的想法。
赵志荣展示身份证上的x字母
而“c”既是“中国(china)”的英文首字母,又与“西方”音似。赵志荣认为,这种中西合璧寓意美好,能让儿子开阔眼界,博采众长。
也许是对西方的向往,也许是为了彰显自己对英语的理解,又或许只是为了标新立异,赵志荣给儿子取名赵c,并在派出所进行了户籍登记。
90年代,户籍制度还不够完善,工作人员便将赵c的名字录入了户籍,登记在户口本上。
中国的居民身份证始于1984年,在此之前,身份证并没有什么实际效用。
身份证明源于西方近代社会管理的演变。
20世纪初,我国曾尝试推行身份证制度,例如抗日战争期间,日伪政权发行的“良民证”本质上是一种身份证明。
政权也曾签发过“国民身份证”,但由于国家动荡,战火纷飞,这些尝试往往昙花一现。
新中国成立后,一度借鉴苏联实行过身份证制度,但很快便废止了。原因是身份证使用场景受限。
取而代之的是介绍信制度。当时,出行只需要一封介绍信即可。1985年以前,基本上实行“一户一个户口本”的登记模式。
直到现代社会,居民身份证才得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颁布于1986年,成为居民身份证第一部使用准则。
1999年,身份证号码统一为18位。身份证的实施历史尚不足30年。
正是由于90年代制度的缺失,才会出现“赵c”这样的名字被登记入户口本的情况。
随着时代变迁和科技发展,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逐渐无法满足多样化的需求。于是,第二代身份证应运而生。
由于二代身份证采用非接触式芯片,并带有数字防伪技术,居民姓名需要通过电脑输入。而赵c中的“c”无法被电脑系统识别。
这应当是月湖分局拒绝为赵c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主要原因。
那么,在常人看来,赵c的名字是否合理呢?
居民身份证是一种身份证明,旨在为人们的社会活动和交往提供便利,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
试想一下,赵c如果报考考试、面试求职、休闲旅游或与朋友交往时使用“赵c”这个名字,原本为了方便他人,现在却反会给别人带来困惑。
虽然c的取名满足了个性特征,反映了时代和社会的进步,但作为一名中国人,最重要的是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当一个人的名字中包含英文时,从主观印象上来看,会给人以崇外媚洋的感觉。
第三,取名虽是自由的,但不可脱离社会规范。名字不仅是个人身份的象征,也会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使用。取名时应遵守文明规范,避免过于轻佻或不雅。
否则,今天你叫李shit,明天我叫王bitch,后天他叫孙duck,岂不乱套?
从“赵c”事件中可吸取教训:在思想开放的今天,张扬个性无可厚非。
有人支持赵c取名的自由,认为并无不良影响,且易于记忆。但站在法的角度,若姓名不规范,未来或有人使用法文、拉丁文或其他文字作名,将对社会管理构成挑战。
正如孟德斯鸠所言:
“自由是在法律之中的自由”,若逾越法律,自由将不复存在。
自由是一种不受外界强权束缚的状态,但受制于客观因素影响,因此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
倘若自由超越法律界限,自由本身将荡然无存,因为当所有人都违法,无人保护你的自由时,自由还有什么意义?
尽管《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修改自己的名字。”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赵志荣可以随意为儿子取名。他希望儿子受人尊敬,取名却暴露了自己的文化水平欠缺。
姓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姓名就是尊重人。
回顾中华文明史,每一个经典名字的诞生都经过深思熟虑。即使是“狗蛋”、“铁蛋”这样的戏谑名字,也寄托着底层劳动者对下一代平安、健康、长寿的期盼,体现了“贱名好命”的朴素愿望。
现代人对名字不再像以前那么重视,改名也变得容易。名字将伴随人的一生,反映了人的外在和性格特征。
虽然法院最终未认定“赵c”违法,维护了他的自由权,但这体现了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对个人权利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