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后果严重!
近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安大队查处了一起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于某因在上年度计分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17分,驾驶证被依法扣留。但于某心存侥幸,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民警对於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耐心讲解了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车辆的危害和后果。于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安大队对於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牢记: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安全!
来源:牡丹江公安